校地合作与服务中心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与地方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归口管理学校校地合作事务,负责实施校地、校企合作与管理。
二、负责商丘师范学院合作发展联盟和大学科技园的筹建与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遴选、聘请校内、校外应用型技术和行业专家,有序开展各类校地、校企合作,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负责学校层面的校地合作协议的审核与签订,以学校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夯实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水平。
五、负责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遴选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协调和服务。
六、负责横向项目、应用性项目、调研项目、校内外应用性合作研发基地和智库的遴选、管理、监督与考核等工作。
七、加强校友和学校、校友间的合作和交流,积极筹建各地校友会,组织各类校友联谊、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定期与各地校友会联系制度。
八、积极筹建教育基金会,负责接收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捐赠,管理和使用好教育基金。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